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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章

人的一生中难免会遇到一些事情,可能非常微小,却能够在不经意间改变你毕生的命运。比如你在二楼浇花,一不小心碰翻了一个花盆,该花盆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落到了街上,正好砸死一个老头。于是你锒铛入狱,因为误伤人命的罪行被发配到边疆服苦役,这辈子的寒窗苦读、那还未到来的功名利禄就此化为泡影,在塞北漫天的风沙中消散无形。你事后无比的后悔:我他妈干吗吃饱了撑的要去浇花?干吗肘子不收好非要把手插在腰间?但此时的后悔已然无济于事,命运已经改变,不可能重头再来一次。

对于路习之而言,这个花盆打翻于他二十二岁那年。那时候他是一个既缺乏天分又不勤奋的读书人,每一天捧着书本在城里四下转悠,从来都无法把那些文字真正塞进自己的头脑里。在鑫城充满诱惑的空气里,大多数年轻人总是比较浮躁,幻想着自己有朝一日成为赫赫有名的商人,锦衣玉食,富甲一方。路习之这样家境寻常的即便没有本钱,在心里想想总是难免的,何况他生性轻浮好动,若不是为了从父亲大人手里骗到月钱,是断不肯捧起比砖头还沉重的书本的。

三金为鑫,鑫城得名决非偶然,身处繁华的宛州南部,这里的商铺票号鳞次栉比,家里没几个铺面的都不好意思出门见人。

“幸好我脸皮厚,没什么不好意思出门见人,不然就赶不上那档子事了。”路习之后来如是说。此时他布袍敝屣,几乎行遍了九州,内心的真正想法,也不知道究竟是庆幸还是隐隐觉得不幸。

关于“那档子事”发生的日子,路习之的记忆出现了混乱,他感觉那似乎是个夏天,因为自己一路上浑身大汗,被阳光烤得焦头烂额,每一寸皮肤都恨不能冒出轻烟;但又好像是在秋天,因为整座城市弥漫着无法排解的萧索气息,脚下似乎还有踏碎枯叶的窸窣声。记忆在这里自相矛盾,分出了两条岔路,路习之经过长时间的思考后,决定放弃去探究其中的真相,因为那些细枝末节只是历史身上无足轻重的汗毛罢了。

“重要的是那个夸父,”他一再强调说,“一切都来源于他。那一刻我觉得整个世界都化作了无关痛痒的尘埃,只剩下了那个夸父……”

只剩下了那个夸父。他如山的躯体堵住了原本很宽阔的街道,他巨大的脚掌每迈出一步就能让人感受到足底传来的震颤。他的头颅就像一块布满杂草的粗粝岩石,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