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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一个个星期过去了。马丁的钱花光了,而出版商的支票还是跟以往一样地杳无踪影。他那些重要的稿件全给退了回来,又全给寄了出去,他的卖钱作品也同样不走运。他的“小厨房”里不再点缀着形形色色的食品了。在这患难关头,只剩下了半袋大米和几磅杏干,于是一连五天,他三餐都是大米饭和炖杏子。跟着,他着手赊账了。马丁对那个葡萄牙食品商过去一向是付现钱的,等到他挂的账达到三块八毛五之多时,食品商叫停了。

“你该放明白些,”食品商说,“你不去找活儿干,俺就得赔钱。”

马丁什么也答不上来。没法解释呀。赊账给一个懒得不肯干活的、年轻力壮的工人阶级的小伙子,可不是上算的生意经。

“你一找到活儿,俺就让你拿伙食,”食品商安马丁的心说。“没活儿,就没伙食。这是生意经呀。”跟着,要表明这完全是做生意的远见,可不是对他有偏见:“俺请客喝杯酒——还是好朋友嘛。”

马丁就大大方方地喝了酒,表明他跟这掌柜的还是好朋友,随后,没吃晚饭就上了床。

马丁买蔬菜的那家水果店,是由一个美国人经营的,他的生意经比较差,竟让马丁欠了五块钱才停。那个面包房掌柜只肯让他欠两块钱,肉店掌柜四块钱。马丁把这些欠款加起来一算,发现自己一股脑儿欠了十四块八毛五。打字机的租费又得付了,可是他估计这方面还可以赊两个月,那就是八块钱。等这两个月一过,他就什么地方都赊不着账啦。

从水果店最末一次赊来的东西是一袋土豆,因此整整一个星期,他吃的是土豆,光是土豆,每天吃上三回。偶尔有几回在罗丝家吃晚饭,使他身子里多少保持了元气,虽然,他眼看面前摊着那么许多吃的东西,食欲为之大增,却不得不吃完了自己的一份后不再要,这是够叫人心痒难熬的。有时候,尽管心里实在觉得不好意思,他还是在吃饭的时候闯到他姐姐家去,放胆大吃特吃——比在摩斯家饭桌上吃得多。

他每天写作,邮差也每天递给他退稿。他没有钱买邮票,因此稿子在桌子下积成了一堆。有一回,他一连四十个钟点没吃上东西。他不能指望上罗丝家去吃一顿,因为她上圣拉斐尔去了,预备待两个星期才回来;再说,正因为不好意思,他也不能上他姐姐家去。这些不幸还不算,当天下午邮差来的时候,递给他五份退稿。于是,马丁穿着大衣上奥克兰去,回来时身上大衣没了,口袋里可有五块洋钱在丁丁当当地响。他还了那四个生意人每人一块钱的欠账,就在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