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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千零五九章 警察当劫匪?

总结出来什么“霍金传”这么一部电影能冲击最佳影片的规律了!而最佳外语片呢,因为一般很少会有国家会拿商业片来竞争这么一个奖项,大家都是再拿文艺片进行角逐。所以这么一个奖项基本上也就渐渐的定性了,渐渐的有了不成文的潜规则了,基本上每年参加的影片,那都是文艺类的占绝大多数!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贾鸿渐应该怎么搞?应该是放弃这么一个点子,尝试着弄点什么文艺的?可是问题在于文艺的贾鸿渐还没点子呢!再说了,谁说喜剧片儿就不能发人深省什么的了?这不是说喜剧片儿就要如何如何的讲政治,不是说如何如何的要教育人,而是说咱可以把结尾弄的颇有深意啊!比如说,贾鸿渐最擅长学习欧亨利似的那种神结尾的风格。那咱可不可以把欧亨利的结构给用到这么一个片儿里呢?

这怎么弄?那也简单!咱可以说把这么一个故事设计成最早主角一直就想当个好警察,但是因为他太过于认真太过于死板,结果经常搞的有一些事儿老百姓或者同事怨声载道。不一定要学韩国片儿那么设计的得罪领导之类的。可以设计的做事全部都一板一眼,甚至到了不近人情的地步。然后作为基层派出所的民警,可能一些夫妻吵架的事儿,本来劝劝就好的,可是他却在一边大加批评某一方,批评到了最后人家两口子合起来跟他吵,最后还要投诉他之类的……也就是说他想做好警察,但是一直就是做不好!就是一个笨警察!

结果呢,让他去假装劫匪。去抢银行,他却渐渐的觉得自己如鱼得水一般。觉得自己简直就是天生干坏人的料。就在这么一个“抢劫”的演习结束了之后,这二货真的开始考虑要不要辞职去当劫匪的时候。警察部门却是高度欣赏这哥们儿,就要给他升职,让他专门当各种应激反应测试的专门“假想敌”小队的头头!这样一来,不就跟欧亨利的“警察与赞美诗”很像了么?欧亨利的那么一个小说里面,讲的是一个人在圣诞夜的时候各种想进监狱,这边砸人家店的橱窗,那边怎么怎么做坏事儿,可是警察就是不抓他。到了最后,这哥们儿觉得这是上帝给他的启示,是指示他好好做人,不要违法乱纪不要想些乱七八糟的,结果就在他决定好好做人的时候,警察过来却毫无理由的把他给抓了,然后扔进了监狱!

欧亨利的这么一个小说,那当然有点荒诞派的意思,让人觉得啼笑皆非。但是用在了电影里面,那就可能可以引申出来一些深意了!比如说一个人觉得职业不适合自己,或者是生活不适合自己之类的,也许只是没有找对方法和路子而已,当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