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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千三百二五章 博斯曼法案

本来听起来这玩意儿好像是合情合理,毕竟俱乐部也投入了。但是问题在于很多成年才转入进来的球员咋办?人家不是在这俱乐部受训的,过来签了一年合同。也没怎么打比赛,结果合同到期了要走还不能走了?这不是扯呢么?就像是“博斯曼法案”的博斯曼就是这么一个人——人家从10岁开始加入了比利时的豪强俱乐部标准列日的梯队,但是到了24了,发现自己实力真不够,真没办法在标准列日里面打上比赛,于是转会到了同城的小球队rfc列日,签署了两年合同,月薪2500美元。

结果两年合同之后,这rfc列日不知道是资金紧缺还是怎么,就要削减这博斯曼60的工钱。博斯曼哪儿干啊?于是就联系下家,而且还联系到了一家法国敦刻尔克的足球俱乐部愿意接纳他。可是谁知道这rfc列日却不干人事儿,这博斯曼又不是rfc列日培养的,凭什么这rfc列日还要一笔转会费?而且转会费还要的挺高,弄得敦刻尔克这么一个俱乐部根本给不起!原来这列日俱乐部不想放走博斯曼,所以故意开了天价的转会费!然后博斯曼就被逼着要跟俱乐部签合同,人家俱乐部还说了,不续约不仅不能转会,因为没合同还就没工资,这就等于是被封杀!

到了这么一个时候,博斯曼也不服软,反而是杀红了眼的就找了律师起诉了这么一个列日俱乐部、比利时足协以及欧足联。说是违反了之前欧共体内部的一个条约,也就是宣布欧共体内部国家成员是可以自由在其内部任何国家工作和居住的这么一个条约。然后比利时的当地法院还真就判了博斯曼赢了!本来这时候才是90年的11月,本来离开始起诉才3个月而已。这博斯曼也可以在小俱乐部踢球赚钱,可是问题在于这博斯曼打赢了官司之后,很快下家的俱乐部也反映过来不对劲了!

为什么不对劲?因为这下家也有自己培养以及自己签约过来的一些球员,那么博斯曼弄了这么一个事儿还起诉足协和俱乐部成功了,因此是不是说未来他们旗下的这些球员合同到期了要找下家的时候,也可以不用给老东家一分钱的转会费?特别是万一这些小俱乐部有了一个万中挑一的小天才的时候,他们本来可以靠着这小天才成功的啊,就像是荷兰的阿贾克斯俱乐部等等,那都是靠着青训牛逼,堆积了一堆厉害的球员这才成为了欧洲的妖队的!所以这些接纳了博斯曼的小球队,哪怕自己成不了下一个的阿贾克斯,但是要靠着卖青训小天才赚钱,这日子还是可以过的很滋润的。所以他们突然反映过来如果博斯曼这事儿真的被各国足协学了去了,那么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