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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千三百四零章 他们已经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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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鸿渐那是知道杀鸡给猴看的重要意义的。++++什么重要意义?很多时候那就是为了证明咱自己不好惹,必须把第一个出头欺负咱的人打趴下!这样别人才能知道咱不好惹,才不会蛋疼的过来欺负他!这事儿不仅仅在商业场上是这么一个节奏,在学校里面也是这种节奏。有时候学生在学校里面,碰到那种比较贱的人,以为咱好欺负,整天就过来欺负咱,咱非要拼着把一个人给打趴下了,他们才知道咱不好惹,以后才不敢随意的惹咱。这道理都是通用的!如果说今天一个瑞典公司突然跑过来想要敲诈华夏高科,结果就算不成功,人家也没有任何后续的损失,这样一来不是告诉所有的专利流氓们“华夏高科很好惹,大家都来惹吧,反正输了也没损失”。这样一来他贾鸿渐要多烦?一天到晚不是有人要过来捣乱了?所以这种事儿绝对不能允许那n什么的公司乱来!他必须“制裁”对方!

要制裁对方,肯定需要巴顿出马。于是巴顿先是回了他们的律师事务所,找了另外一个律师过来帮着华夏高科这边整理专利和申请专利,然后他则是和一个工程师一起,结成对子来应对这次的纠纷。他们先是代表着华夏高科发了一个拒不接受调解的文件给了法庭,于是法庭立案准备择期开庭。这开庭之前,按照美国这边法律的要求,控辩双方是要把证据互相公开,但是却不能向法院公开。这么一个事儿其实挺有趣的。按照美国这边的说法,如果不向法官或者是陪审团公开双方证据的话,那么他们就可以保持在一个中立的态度上,从而不会提前的有什么有色眼镜。

在这么一个情况之下,华夏高科和那什么瑞典的公司就要开始叫交换彼此的证据了。这瑞典的公司自然也有律师在美国这边,所以实际上就是贾鸿渐他们的律师和代表瑞典公司的美国律师之间交换证据。双方的做法都非常典型——大家都是互相给对方运了大量的无关资料企图干扰对方找到真正证据,从而想在法庭上获得优势。像是代理瑞典公司的律师,那就是给华夏高科发来了十几个大纸箱,里面都是装满了各种文件啊!而且都还没有装订!这一下子就几万张文件都有了好么!可以说华夏高科的律师和工程师必须是辛辛苦苦的从这么几万份的文件里面找出来有关于案子的内容,然后再找出来很可能是对方当作证据的这么一个文件。这样才能在法庭上对峙的时候有所准备。

当然了。华夏高科和巴顿也不是什么好鸟,在不知道对方会给自己发多少文件的情况下,贾鸿渐他们这边可是直接就来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