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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亚休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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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休斯·布莱克,白柒前世还是齐白时的死党兼搭档兼青梅竹马。

不过,亚休斯可不是孤儿,他可是有父有母有哥有姐有家庭的孩子,而且,当时捡到被抛弃在雪地里的婴儿白柒的,就是亚休斯的爷爷。

亚休斯比白柒大一岁多,还不到一岁的白柒被抱回来的时候,亚休斯已经马上要两岁了,会走会说,而且已经开始有自恋的倾向了。

亚休斯的爷爷认为亚休斯的自恋是家里给惯出来的,因为亚休斯最小,上面有一个姐一个哥都很照顾他,再加上是老来子,所以他爸爸妈妈也很溺爱他,才造成了小家伙自大的性格,于是,老爷子大手一挥,收养了白柒,为了让亚休斯在有个弟弟后,能把他自恋倾向掐灭掉。

但很可惜,事与愿违。

亚休斯确实做出了哥哥样,很喜欢他的弟弟小白,也非常负责地照顾他,但自恋这个性格可却是根深蒂固的发展下去了,十头牛拉都拉不回来。

亚休斯的爷爷是个天朝迷,不然不会娶个天朝老婆,在天朝定居,挑儿媳妇也喜欢先首选天朝姑娘,每天早上打套太极,下午品茶,还规定家族里的孩子必须学琴棋书画里的一样,和一种冷兵器,不管你学得好不好有没有天分,都得学。

所以,亚休斯和白柒也不例外。

亚休斯是个觉得运筹帷幄是很牛逼的人,所以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竞技性很强的‘棋’。但他对于兵器方面他很苦手,把短兵长兵都试了一遍后,把那些兵器都折腾的哭了。最终,在众人的一致建议下选学了暗器,一练得,就它了。

白柒选的是‘书’,因为习字可立身静心,让他的心情平静。至于兵器方面,他则是样样都能玩得很好,不过最喜欢的还是‘剑’,因为从小读各种各样武侠小说启蒙的他,最喜欢的人物便是《陆小凤传奇》里的‘剑神’西门吹雪了,学剑,必学的!

随着时间的流逝,两人一起长大,一起进了组织,开始了明面一个样背地里一个样的双重特工生活,小人物两人谁高兴闲暇谁做,大任务一起,一远一近,配合的十分默契,默契到,他们身旁的人都认为他俩会成为一对儿,再加上他俩也偶尔喜欢开开这方面的玩笑,就更没人不认为他俩是一对儿的了。

不过,他俩都知道,他俩完全不可能,因为他们的个人形象都和双方内心的另一半的定义完全不符。

首先,来说白柒,他是弯的,然后他最最最喜欢的当然必然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