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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声明(必看)

读者好!我是《盗墓派》这本书的作者,笔名犼帝。我特此借用vip通道来呼吁和强调几件事情!

第一,《盗墓派》的世界观构架、人物剧情,纯属本人虚构!所以,读者你们只能够当做娱乐来品读欣赏!

第二,我在此郑重强调“盗墓”的严重性,不要有一你走上了盗墓犯罪的道路,是看了《盗墓派》而生的欲思之念和行为,第一条我已经声明,本故事纯属虚构,只供娱乐!也请你去法律部咨询,盗墓和严重走私国家文物的,都是死罪和无期徒刑!

你也不要觉得你盗了墓,国家机构就不抓你,现在已经不是古代了,科学取证分分钟!你敢玩火,还不如去边防给国家站岗,要是不想活,也别去盗墓,还不如自杀,因为你的行为是在教唆我们的子孙后代,人可以死,但是你千万不要死了还有罪!

第三,我个人想,文化必须多元化创作与发展,但是离不开正义性!所以读者,可以研读《盗墓派》的中心主旨,我严肃提倡保护文物,遵守国家法律规定!还有,我要跟你,咱们中国人最有价值的不是钱,而是我们的历史,我们的文化!盗墓贼盗了墓,就破坏了古墓,破坏了历史,使考古学家们无法研究相对的历史,这就产生了严重的历史断代问题,往长远了去想,文化是发展国家经济的根源,那么盗墓贼的罪过可想而知!罪不可赦!这和卖国贼的罪过是同等的!

第四,我想,总有一会有人来写以“盗墓派”为书名的作品,那为什么不在我手里让它变的更加有正义性呢!我会以此书,来广告各位及子孙后代保护国家文物的责任和重要性!前面剧情是长生、曹操、饕餮等为铺垫,我会以故事来告诫读者和洗涤读者的心灵,让“盗墓派”成为黑暗里的光明之剑!

第五,请订阅阅文旗下我的正版作品,本来作者就不赚钱,如果没有足够的经济条件,我想《盗墓派》这本精彩之作,会成为一个残缺本,我想这不是读者你愿意看到的!而且盗版跟正版相比,真的不值得一看!

还有,《盗墓派》的精彩剧情仍在继续……

关于盗墓的法律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3月14日修订第三百二十六条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女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