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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我硬则彼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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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个要残人身体的。”尹治平盯着李莫愁,心下暗道。

不得不说,李莫愁跟小龙女这对师姐妹还真是有点儿共同的爱好。真可谓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没有点儿相同点,也做不成同门。或者是因为她们都是同一个师父教出来的,才教成了这样。

尹治平估计,古墓派的祖师林朝英就是这德性,难怪跟王重阳尿不到一个壶里去。除了两人性格上的原因,谁也不服谁外,肯定也有许多理念、观点与见解等方面上的分歧与不同。

尹治平就对残人身体这种事,非常得接受不了。李莫愁哪怕要挟说要他自杀,也没有说要他自残更让他生气。

有道是“男儿膝下有黄金”,做为一个现代人,尹治平对给人下跪这种事,也更加难以接受。虽然他在终南山上时,拜三清祖师、纯阳祖师、重阳祖师时也算是叩拜惯了,但可从没给人轻易下跪过。哪怕拜见师父丘处机与掌教马钰,也只是一个道家的稽首礼罢了。

可如果下跪就能救下那个无辜孩童的性命,他也甘愿忍受了。毕竟那个孩子说起来也是受他的牵累,如果不是他追李莫愁追得紧,李莫愁也不会如此做。那孩子如果死了,也是他不杀伯仁,伯仁却因他而死,他有这个责任救下这孩子。

向李莫愁下跪,虽然有些屈辱,但毕竟只是心理上的,既不痛不痒,也更不会掉下一块肉来,他勉强也就忍了。可要他自残身体,这就是他绝对不能接受的底线了。

舍己为人这种事,每个人都有一个自己的度。有的人会愿意为此花一百万,有的人却只愿意花一毛钱,还有的人一毛也不愿拔。

尹治平前世也曾捐献过慈善基金,但最多也就捐过几百块。他的身家自然不止几百块,可这就是他的承受范围,捐的上千,他就不情愿了。要是劝款的非要让他捐一半的身家,那他就得视其为仇了。

同理,现在他愿意为了救这个孩子的性命让步,放过李莫愁,甚至愿意为此向李莫愁下跪,这就是他的承受范围。可现在李莫愁的要求,却远远超出了他的承受范围,直接就让他生出了一拍两散的想法。

说到底,他也只是一个普通人,并非大仁大义之辈,做不来那等舍生取义之事。何况他就是真按李莫愁说的做了,李莫愁也只会趁他伤要他命。而这满村的人,李莫愁说不定还是会顺手杀了。

救那个孩子,只是基本的道义,并非必尽的义务,他不会甘愿为此赔上自己的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