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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郑少巍算是云青岑的竹马,只是十岁那年,云青岑家道中落,而郑家乘风而起,两人原本该成为两条平行线,一生都不再有什么交集。

云家搬离了高档小区,郑家搬进了寸土寸金的别墅区。

在云青岑的记忆中,郑少巍是个听不懂人话的疯子,但又很容易被鼓动。

云青岑勾勾手指,他就会抛弃上一秒的坚持,成为一条听话的狗。

不过狗也有噬主的时候。

云青岑十八岁的那天,郑少巍靠着那点酒劲,闯进了他的房间,紧抓着他的手臂,赤红着双眼,几近绝望的低头吻他。

那让云青岑有种失去控制力的愤怒,所以他选了另一个人。

傅明睿。

他们两人相识在一次聚会上,郑少巍去了那样的场合总少不了应酬,云青岑懒得应付那群肥肠满肚的少爷们,他被人捧惯了,不愿意去捧人,傅明睿性格内敛,又是外地人,凑不进这样的场合,正巧和云青岑挨得近,云青岑嫌无聊,就跟他说了几句话。

临走的时候,两人还交换了手机号。

自那以后,傅明睿就缠上他了,先是借着帮他买一款限量版手表的理由要到了他家的地址。

然后就亲自送货上门,之后每隔几天都会来找他。

云青岑舔了舔嘴角,这些人中间,只有傅明睿最听话,傅明睿不善言辞,性格使然,也没几个朋友,家里做的是珠宝生意,十年前他们家最贵的珠宝标价一千四百万,反正他死的时候那套首饰没卖出去,也不知道现在卖出去了没有。

不过现在的问题是,十年过去了,城市的变化日新月异,傅明睿肯定已经搬了家,手机号别说换了,就算没换,云青岑记不起来。

既然自己去找傅明睿很麻烦。

那还是让傅明睿来找自己吧。

云青岑坐车下山,他没有回“家”,而是找了个五星级酒店,虽然总统套房住不起,但普通的单人间也不算太差,浴室里一应俱全,衣柜里有浴袍和保险柜,床垫是羽绒垫,比“家”里的棕垫不知道好了多少倍,早上还能去一楼餐厅吃自助早餐,即便味道可能不怎么样,也比云青岑在“家”楼下的小馆子吃的好。

不过云青岑没想到的是——他现在也是个名人了。

他既没有戴帽子,也没有戴口罩,而酒店里鱼龙混杂,不像他住的小区,多数都是老头老太太,上网最多看看“养生学”,根本不看八卦新闻。

云青岑走在前面,总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