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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他穿的是普通运动鞋。

江暮云趁他拖鞋倒沙的时候仔细观摩了一下,鞋底有正常磨损痕迹,边缘有几道明显刮痕,痕迹挺新。

“你刚刚是说有得商量?”于连长摘了遮阳帽给自己扇扇风,看向江暮云道:“我可以理解为你有办法吗?”

江暮云收回视线,拧开水壶含了口水在嘴里慢慢吞咽,防止一不小心把口香糖给一起咽下去。

等她把水喝完了,才慢吞吞道:“现在还不确定,要试过才知道。”

蚯蚓怕的无非就那几样,除了强光和盐、水,也就是极寒高温强酸强碱这种是个生物都怕的东西。

盐和水他们舍不得用,看刚刚那群蚯蚓们被太阳直射后也没有立刻四散的架势,估计强光对它们的震慑也有限。

那还有什么是这群蚯蚓们会怕,而人类不怕的东西呢?

江暮云嚼着口香糖,把目前所知的信息都在心里整合了一下。

刚刚他们从营地里跑出来,一路上基本是蹚着蚯蚓过的。

可光着脚从蚯蚓堆里踩出来的小乖等动物都没有被咬伤,最多就是毛被扯掉了几根,而他们的鞋底也没有被啃咬的痕迹,只有那双普通运动鞋的边缘部分留下了几道细微刮痕。

这些发现证实了江暮云的猜测——那群蚯蚓即使进化出了牙齿,其自身的咬合力也并不强。

咬破人的皮肤肯定是没问题,但能不能啃得动一些结实的材料,诸如她身上的军装外套,以及登山靴的鞋底?

江暮云觉得难。

既然蚯蚓们能给他们带来的物理伤害有限,那剩下最大的威胁,就是这群蚯蚓身上带着的毒素了。

人家可能咬八百口都咬不破他们的外套,但那又怎么样呢?只要第八百零一口刮破了点油皮,他们的生命就可以进入倒计时了。

但凡不是因为讨厌这些蚯蚓身上的毒素,以小白这种变异动物的防御力,这些蚯蚓压根就没办法给它们带来任何威胁。

毒素。

关键就在毒素上。

只要能有办法抗住这些蚯蚓身上带着的毒素,那这些蚯蚓就没法成为他们挖掘小粉的阻碍了。

思路捋到这一步,江暮云自然而然地就想到了她家里养的那两只叛逆崽。

变异蝗虫都敢当零食往肚子里吞的一代毒王。

还有毒王孵出来的下一代,打小就喜欢各种五颜六色的花蘑菇的三只继承人。

如果从致死效率这方面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