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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6章 方案协调

小建议。我们今天开的是协调会,就是要相向而行,奔着解决问题去的。大家在发表意见时尽量言之有物,有理有据。可行与不可行两个选择之间的,尽量促成可行,这样有利于下一阶段更高领导之间的协调。咱们不能把问题都抛给领导啊。”

常凌出手,立即解决了一条,开头不顺的尴尬被破解了。

“下一条吧。”林方政说。

李正继续朗读:“第十二条第一项,省委网信办建议将争取建设根镜像服务器和国家顶级域名解析节点修改为:争取建设域名根镜像服务器和国家顶级域名解析节点,同时删除责任单位省工信厅。对于内容的修改,我们予以采纳,但是对于删除省工信厅……”

话音刚落,省委网信办的一位处长就接上了:“这里我们解释一下,我办已经编制了《秦南省域名根镜像服务器和国家顶级域名解析节点建设方案》,并以省两办名义向中央网信办、工信部上报了请示,目前已经得到中央网信办、工信部的批复同意,纳入了省重点建设项目。这项工作由我办独立承办,省工信厅未参与。”

省工信厅立即提出了反对:“这样不妥,这项工作国家层面是中央网信办和工信部共同负责,我们不参与,你们怎么承接工信部的任务?”

如果说《实施方案》中大部分都是各单位推诿扯皮,都不想多担任务,这两家却为了参与进来而起争端,确实罕见。

一般而言,出现两家单位争抢任务的事情,原因无非以下几种:一是该项任务有巨额财政专项资金,除了覆盖任务完成外,还能“打擦边球”解决一些其他事情;二是该项任务尚未明晰具体归属,争取过来能为三定职责扩大打下基础,俗称抢权。这样也势必会带来机构、编制上的扩大。省商务厅力主省自贸办与自己合署办公,便有此意;三是该项任务是省主要领导格外重视项目,甚至是政绩标榜,那但凡有进步想法的领导,也不然是要不遗余力掺一脚的。

从这项任务来看,恐怕主要是第一个原因。

省委网信办说:“这不是怕你们忙不过来嘛,方案是我们编制的,前期请示上报也是我们弄的。都已经到这一步了,帮人帮到底,还是我们单独做算了。后期如果有需要协助的地方,我们会再登门汇报的。”

他说这话时,始终是微笑诙谐的语气,可针锋相对的意思是再明显不过了。

对方也是笑里藏刀:“哈哈,我们如果连责任单位都不是的话,那怎么配合呢,名不正言不顺嘛。”

林方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