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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六章 内森·福瑞斯特,史上最悲催的刺客!

种人跟黑人,而另一边也就是黑人,所以。好选嘛……

那现在的福瑞斯特怎么来到维也纳了呢?怎么要在这里刺杀李梦杨呢?

这个事儿吧,那当然是新仇旧恨一起来了。

合众国这边的日子不太好过,应该说吧,是非常非常的不好过,一开始扯着合众国的大旗,你还真别说,不少的人都过来了,就在帝国打过来的那一段时间,有超过300万人跑到了中部,就是合众国现在的控制范围。

因为大家都觉得你合众国还是美利坚这旮旯的正统。而且那是个黄种人皇帝,我们大家都是白人……虽然有点儿黑人,但可以忽略不计。

可以说,合众国在芝加哥的这个政府。一开始的局面是很不错的,但不过,当整个的东部都被帝国给占了,也就是合众国变成了一个内陆的小国了,那问题就来了!

商业流通立马就出现了问题,之前修好的运河铁路。这些个东西都废掉了,货物就得自己消化,然后还有大量的美元涌进来,这经济能好都怪了。

但有一条好,就是这一片,五大湖有工业,其他的地方有农业,不愁吃喝,也不愁用的,反正能混日子,也就是说,小康可能还比较费劲,可是温饱还是没问题的。

这也是为什么,李梦杨没有急着去打,因为他也明白这个道理。

可是,没多久就传来蒙大拿发现了黄金的消息,哎呦这个消息可真厉害,马上就又不少的人跑去淘金!

这一路上是要过内布拉斯加地区的,这一大片全是人家达科塔人的地盘,而且也不知道怎么的,达科塔人的战斗力陡然提升!

那么,合众国的老百姓让那些个印第安人给揍了,合众国政府你管还是不管?

没办法不管,你是民主政府呀,你要是不管,你就是怂啊!

选票还要不要?

于是,那就干呗!

达科塔人本来是挺温和的,基本上以前都是被那些个白人给搓圆捏扁随便的,但是被搓的多了,他们也受不了,于是,疯马这样的英雄少年就杀出来了,就是干!

现在还有帝国那边提供的武器,虽然不是什么太好的东西,但是对付合众国还算是可以,于是,这顿乱打。

之所以是乱打,就是并没有什么大的战役,因为那边的地理状况就那样,整个一个大草原,你大军过来也不见得抓得找什么,就得变成小股打游击战。

这样的战斗,对合众国方面消耗太大了,所以,就到了福瑞斯特投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