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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第16章 兼职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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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二年,李自成在榆中杀参将王国与当地县令,继而发动兵变。然后始投不沾泥,继投高迎祥,为其部下闯将。这后面发生的事,都是在崇祯三年高迎祥与王嘉胤和王自用汇合入晋之后。

与之后战败即降、降而复反的轰轰烈烈、跌宕起伏相比,崇祯三年入晋之前的高迎祥,显然还只是盘踞在延庆府黄龙山的一股山匪而已。

或许是当时的高迎祥为害地方的程度不深,或许是当地官府本就没有“看得起”他们,又或许“养寇自重”借以要挟朝廷的“理念”深入官场,进而成为壮大地方势力的不二法门,总之除了寥寥数字的记载,史籍并无其他更多的赘述。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这期间大明朝廷并没有没有采取措施对此种状况加以改善,或采取的措施并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

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辽东的局势更加紧迫,另一方面,就是即便大明朝廷投入巨额人力物力,也多半会变成地方官吏私有之物。

在中国历史上,不管是哪朝哪代,总是不缺乏揭竿而起的草莽人物。但是,不要说成就一番“事业”,即便能够折腾出一番景象来的,也是屈指可数。

这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应该就是有无“适宜”的土壤——灾荒或水患造成的大批大批的、无可就食的流民。

其实自从商鞅变法以来,中国古代的户籍制度还是非常完善的,“李自成家庭属于太安里二甲”,史籍上的这条记载,就充分说明了当时户籍的“管理水平”。

但是,如此的“管理水平”也只是在和平年代才会有的,一俟战乱来临,几乎所有的“管理”方法就全都宣告无效。

张献忠始入蜀地时,那里原有人口三百一十万,可之后当他退出时,蜀地人口剧减为九万(另一说八万)。不错,大家没有看错,就是从百位数变为个位数。

相信张献忠不是善男信女,相信他就是嗜杀成性之人,可要说异常屠杀致使三百万人魂飞湮灭,那也未免言过其实。

其实,三百一十万和九万的数据都是真的,只不过那都是“官方”统计的数字,为数众多的逃亡人口是无法记录在册的。

张献忠是不可能在蜀地各地同时开始杀戮的。一乡屠尽,左近十乡必已望风而逃;一县屠尽,周围十县肯定没有引颈就戮的道理。不用他们反抗,只要选择逃跑、选择深山老林避祸总是可以的吧。

这有些扯远了。

崇祯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