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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千四百二七章 公司现代化

企虽然没有了行政管辖了,可是人家地方政府是不是有股份有股权?基本上还是第一大股东。对吧?甚至细分起来人家要当董事会主席有问题么?人家董事会主席让企业的总经理啊ceo啊之类的角色去吃掉一个暂时可能吃了会不消化的企业,这总经理和ceo听不听?不听?行,你滚蛋!董事会主席可以招一个愿意听话的来!

在欧美那总经理和ceo虽然有各种权利,但是人家那也是要有“信任”才能呆在这个岗位上的!人家那也是要让董事会觉得把企业交给这个人管理会不断的变强,那才会把这个位置给这个人的!可是如果当董事会认为一个事儿做的是不符合他们的理解,是影响了他们的利益,哪怕他们的利益跟企业长久的利益有冲突,那么他们也可以开除ceo或者总经理,对不对?

就像是英特尔跟贾鸿渐打架时候一样,贾鸿渐挑起来了几个公司一起跟英特尔闹。英特尔董事会觉得这样不行,于是就把功勋卓著的ceo给开了,给强行的退休了!如果把英特尔给盖头换面放到中国来,把董事会的主席换成国有资产派过来的董事会代表,人家是大股东。就是觉得ceo影响了企业利益,然后把ceo开了,这算不算行政权力干涉企业经营?甚至再细化一下,这国有资产的董事会代表,如果就是当地的地方官一把手呢?人家还是不是企业管理者的亲爹?肯定还是啊!

所以要不然贾鸿渐怎么说这事儿就是一拍脑袋想出来的呢?因为不管用那种方法,实际上真的要做到政企分离真心难!而且国内现在各个方面都在慢慢的跟国际开始接轨,相关的法律条文什么的还没有太适合市场经济,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一没有法律条文可以明确的给管理层撑腰,而中央那边又有点不给具体的计划,只是让大家摸着石头过河,在这种情况下怎么可能限制住地方政府呢?想要政企分离?想多了,亲!

看着这些个东西,贾鸿渐再往下看了看,只见着文案上面是这么写的——将长宏集团整体一分为二,上市资格以及具体民用产品制造、销售等等业务剥离到新成立的蜀川长宏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而原来的长宏集团则是保留军工生产。这样就形成了一个长宏集团和长虹电器两个公司,上市资格给长宏电器,然后呢,长宏集团就是国有独资公司,而长宏电器则是一个股份制的合资企业,其中长宏集团在长宏电器中占有大股东地位以及董事会主席的位置。

但是这么一个长宏电器呢,是作为一个子公司存在,换句话说,就不是分公司而是独立核算的子公司,是有独立法人资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