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巨大 直达底部
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第三千四百六四章 完美解决?

对于订阅的老读者来说。他们起码还有一点优越感什么的,而对于新读者来说,只是晚了一周。但是却能享受到那么大的一个优惠,这当然也是很合算的!

当然了,在《时代周刊》这么一个策略定下来了之后,那当然就是时代集团里面的其他杂志了。再跟这些杂志谈完了之后,贾鸿渐觉得好像跟其他的影视厂商谈判的难点也已经有点迎刃而解了——之前他想要组建一个大一统的解决方案的时候,对方是要自己来弄。而贾鸿渐是想要提供一种对消费者来说比较方便的方案,可是如果用贾鸿渐方案的话,因为一个应用里面集成了各种影视节目,所以自然不可能是让各家弄一个结算页面什么的。最好的办法就是弄个月卡之类的玩意儿,统一的充值给华夏高科,然后用来看各家的产品,华夏高科再给各家分成。或者说更加让各家放心一些的办法,那就是统一的充值在华夏高科的应用里面,然后得到一个代金券之类的点数,看不同的影视要消耗不同的点数,最后这些点数的消费再被华夏高科分成给各家厂商。

这样的一个做法是对消费者来说最方便的做法了,毕竟总比看一个片子就要充值一次来的好吧?而且再说了,这华夏高科如果接受了统一充值的话,那么这消费者充值进来的信用卡账号什么的,他根本不可能给人家共享啊?如果是单个充值还好说,统一充值他凭什么把这些信息给别人?这倒不是说他要把这些信息据为己有,而是按照道理来说他也没理由给啊!消费者要是知道了他把这些信息给人了,那不要闹翻了?本来要说消费者要看索尼公司的影视,那信用卡账号什么的被索尼公司知道了,这还可以理解,但是明明是给华夏高科充值的,怎么他的信息就被索尼知道了?这完全不合理啊!

所以这是当时贾鸿渐觉得棘手的问题,当时一直他都没怎么想出来办法。但是到了现在,他突然觉得好像是想出来了一个办法了——咱之前给这《时代周刊》建议的时候,不是跟人家说可以弄一些促销啊活动之类的,让消费者提交什么个人信息么?那么在这么一个影视方面这么做行不行?让消费者自愿的把一些信息提交给人家影视厂商,然后华夏高科跟人家分成的时候,顺便把付费的用户的帐户id发给对方,这样行不行?从这么一个方面来说,咱是没问题的吧?只是发了id,没有发任何吧?而且为了对账,发id这也很正常啊,证明咱们这边没有胡咧咧啊!

而id和消费者私人的信息进行对应什么的,这不是咱们做的啊,是消费者自己把信息提交给了人家影视厂商的,对吧?然后